南通市城西小学网络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制度
根据国家有关互联网络的规定,为了保证学校网站信息发布的真实可靠、维护学校网络信息的安全、经校长室研究决定,对网上信息的发布特制订如下制度。
一、信息内容审查制度如下:
1. 信息发布需提出电子或文本申请,并提交预发布信息的全部内容,经信息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,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发布;
2. 上网信息不得涉及国家政治、经济、尖端技术方面的机密,不得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;
3. 未经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而擅自发布的信息,将给予警告处分、停止其网络的使用及暂停该子节点的网络运行,经整顿通过后,再予以开通;
4. 未经批准,擅自将泄密、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在网上发布,经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,信息中心将立即关闭该子节点的出入口,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信息发布人负全部法律责任。
二、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如下:
1. 信息发布人按照南通市城西小学信息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,按要求发布网络信息。
2. 信息发布人应向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交所发信息的全部资料,并附信息发布说明;
3. 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将对信息进行审查、备案,经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,批准同意后,信息方可在网络上发布;
4. 信息发布单位应负责信息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并承担信息发布后的一切后果;
5. 信息发布后,所引起的任何后果,由信息发布单位负责,并向信息领导小组提交一份书面的情况报告,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。
南通市城西小学校长室